七、相关要求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照顾加分政策
1、本次招聘对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2、在部队服役时从事消防专业工作的退伍军人加3分,其它退伍军人加1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报名期间到报名地点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玉屏县2013年公开招聘消防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1).doc。
九、领取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6月21日9: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十、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公共基础知识》、《消防安全常识》及公民道德规范。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由消防大队电话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员原则上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玉屏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十一、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十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县公安消防大队与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报玉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为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解释,咨询电话:0856--322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