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广电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省广电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5664489、5665300(省广电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5981084(省监察厅驻局监察室)
六、其他未定事宜,由省广电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广电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需求一览表》;
2.《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