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验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开展体检工作。体检费用由仁怀名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含放弃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职位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对象与用人单位签定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其工资待遇参照《贵州省开发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统一安排食宿。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按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仁怀名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