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考核(政审)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没有考核依据(如学籍档案)的、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虚假材料的;
(四)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五)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证明)的;
(六)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经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县招聘办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县招聘办根据考生的专业及特长提出统一分配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由铜仁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工作年限),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聘用审批环节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余下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一、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一)、咨询电话: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0856—6628367
(二)、监督电话:
江口县监察局:0856—6628110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0856—6627660
江口县2013年第三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工作岗位 专业 学历层次 考试内容 备注
1 县人社局 乡镇事业单位及县直相关事业单位 50 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不限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其以上 公共基础知识 招聘
2 县直部门 5 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毕业生 免笔试 引进
合计:55人
江口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