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须在报考职位服务5年以上,中专、中师学历须8年以上);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该病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接到通知后20日内未到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贵定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老师职位一览表》中未注明要求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的职位,拟聘人员未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辞退。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培训班。
十四、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iding.gov.cn/)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五、本《简章》由贵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贵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5225332(贵定县教育局)
0854-5233021(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5220484(贵定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贵定职校、贵定一中、幼儿园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2.贵定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贵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