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符合遴选条件人员请于2013年8月5日—8月 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刊载文章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情况、所在单位意见、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相片3张到县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报名(联系人:陈永旭,联系电话:7229994),若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招考人数进行相应调整。
(二)考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领题调研、考察、体检等方式对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评分。
1.笔试(占30%)。范围包括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下一环节遴选资格,超过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根据分数高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占30%)。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下一环节遴选资格。
3.领题调研(占30%)。
4.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行政编制前4名,事业编制前10名进入考察。
5.县政府办公室党组集体研究(占10%)。由县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根据考生前几项成绩及表现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
6.体检。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取行政编制总成绩前3名,事业编制总成绩前7名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从高到低分类依次递补。
7.公示。根据体检结果及报考人员提供的奖励文件或证书,发表的文章、稿件等综合比选行政编制人员2名、事业编制人员5名进入录用前公示。
(三)录用:经县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并商县人力资源社保局、编委办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遵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