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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福泉市2013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体检政审相关事宜公告第6号

来源:163贵州 2013-8-5 20:20:33

福泉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体检政审相关事宜公告第6号

各位考生:

  福泉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共376名,详见《福泉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二、体检相关事宜

  1、体检时间:

  ①请教育类职位、卫生类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8月12日在市人社局录调科报到,8月13日体检。报到时交4张1寸免冠照片,按照《简章》要求,与招聘办签定补偿协议后方可进行体检程序,不愿签协议的取消作为体检人选资格。

  ②其他各综合类职位8月13日在市人社局录调科报到,8月14日体检。报到时交4张1寸免冠照片,按照《简章》要求,与招聘办签定补偿协议后方可进行体检程序,不愿签协议的取消作为体检人选资格。

  请各位体检人选在体检日上午7:30前,空腹(不要吃东西,体检日的前夜不得饮酒、吃宵夜等)并携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五楼)集中,统一出发,体检费用考生自理(200-300元,多退少补)。逾期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福泉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组织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异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福泉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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