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双山新区2013年高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公告
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271号)和《中共毕节地委 毕节地区行署〈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毕地党发〔2009〕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结合毕节双山新区实际,现就我区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符合我区见习单位专业需求的毕节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2012、2013届毕业生(详见《毕节双山新区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保障政策
见习期为一年。见习生活补助根据毕地党发〔2009〕12号文件规定: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300元。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考时,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见习单位空编需正式聘用人员时,对见习期满后专业对口,表现良好的见习生,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满及就业见习期满有关事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514号)精神可按程序招聘。
三、参加就业见习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背景。
3、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