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考办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出现争议事项的,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必要时,由招考办提请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疾控中心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一、纪律要求
根据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852-8662655(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852-8922221(市疾控中心)
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zyrs.gov.cn
遵义市疾控中心网:http://jkzx.zunyi.gov.cn
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