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2013年9月中旬,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按照见习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由学生自理,体检时间通过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电子政务网(http://hgs.anshun.gov.cn)或电话另行通知。
五、派遣
2013年9月30日前,由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将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相关资料报市“引导办”进行复审,确定人选并开具报到证,派遣至黄果树风景名胜区见习接收单位。见习报到后,接收单位与学生签订见习协议书,并报上级“引导办”和工委组织人事部备案。接收单位与见习生签订协议后,由工委组织人事部函调学生档案统一规范管理。
六、保障政策
见习期为六个月,见习期间生活补助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30元执行;见习期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七、见习生管理
1、见习期间,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服务和管理。
2、见习期满,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并报工委组织人事部审核备案后,发放《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书》,作为今后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的依据。
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