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方能开考。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在公开遴选过程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公开遴选名额达不到2︰1比例的,将减少该职位公开遴选的名额或取消该职位此次公开遴选,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医务技能、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2.面试时间安排:
(1)领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6日到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股领取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13年9月7日。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核。
1.组成遴选工作考核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对象按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考核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可同时进入考核。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2、考核时间:2013年9月11日—9月18日。
(五)确定遴选名单。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办理调动手续
报考医疗机构职位、局机关的遴选人员经研究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遴选,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公开遴选卫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越飞
副组长:肖 红
成 员:罗大银、宋跃东、岑 红、陈明裕、霍贵平、刘红梅、熊明涛、宋贞华、蒋勇、田远东、罗黔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霍贵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红梅和宋贞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抽调,负责遴选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其他
此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卫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县公开遴选卫技人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