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宫风景名胜区2013年公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简章》中加分政策的规定,经审核以下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现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龙宫风景名胜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3-3661025)进行书面或电话反映。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加分。
报名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户籍所在地 报考单位 加分项目 分值
20130697 王梅 522401198711011725 女 贵州毕节 景区旅游管理中心 三支一扶 5
20131418 杨敏 522501198910182442 女 贵州安顺 景区旅游管理中心 三支一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