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环境保护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按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八)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凤冈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审批调动。经考察合格者,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监督电话:0852-5221942(纪检部门)
0852-5220388(人事部门)
咨询电话:0852- 5222426(县环保局办公室)
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www.gzfengg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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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fgrsj.gov.cn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