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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雷山县2013招聘县公安消防大队工勤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163贵州 2013-9-6 19:26:17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 9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老办公楼)。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④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雷山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县)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在岗人员、雷山县招募志愿者到村服务人员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在岗人员需持县“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人员需持县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
⑤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预先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eishan.gov.cn)下载《雷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公安消防大队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雷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公安消防大队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交已填写好的《雷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公安消防大队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每人100元)。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学历须与毕业证书记载一致)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按照《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签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方法
(一)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试的方式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二)准考证发放
需进行笔试考生的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3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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