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察政审通知
经盘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开展考察政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对象:2013年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通过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环节的考生(名单附后)。
二、考察政审内容:严格按《招聘简章》规定执行。
三、考察政审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9月14日。
四、考察政审地点:
1. 报考盘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教育局(0858-3637526);
2.报考盘县人民医院、盘县第二人民医院、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盘县乡镇卫生院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858-3638431);
3.报考盘县戒毒教育康复中心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公安局政治处(0858-3237058);
4.报考盘县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0858-3632862);
5.报考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8-3126625);
6.报考盘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审计局(0858-3632936);
7.报考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0858-3639590);
8.报考盘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交通运输局(0858-3637640);
9.报考盘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统计局(0858-3636930);
10.报考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安全生产监督(0858-3636278);
11.报考盘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考生,考察政审地点设在盘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0858-3635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