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我县处理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地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开阳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开阳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40名,详见《开阳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截止2013年10月31日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2013年10月31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在贵阳市辖区内的人员(该项人员简称“退役士兵”)。
3.截止2013年10月31日在开阳县公安局辅警岗位(文职、巡防队员、协警)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人员(该项人员简称“辅警”)。
4.截止2013年10月31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该项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