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在网上(网址同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工作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本《实施办法》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5235716(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5223471(碧江区纪委监察局)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