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选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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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贵州省选调生工作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来源:贵州日报 2009-2-12 9:51:40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人事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的通知》,2009年我省选调生工作已经开始。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社会关注和考生关心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据了解,我省从1983年就开始开展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您能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吗?

  答: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为加强基层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央和中组部对选调生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强调,要把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作为培养后备干部的“源头工程”,高度重视,持之以恒,抓紧抓好。我省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人才培养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

  自1983年开展选调生工作以来,我省选调生工作得到较快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我省选调生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选调生名额逐年增加,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结构更趋合理,培养教育和管理使用工作不断改进。2000年以来的7年时间选调人数就达到1424人,占历年选调生总数的60%。到去年为止,共选调了2400多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目前,绝大多数同志已成长为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或工作骨干。

  通过实践证明,选调生不仅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也优化了当地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各级领导班子输送了一批学历层次较高、经历过基层艰苦环境磨练的领导干部。

  问: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请问它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选调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中央和省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战略性举措,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有助于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经多年的实践表明,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举措,为各级领导班子培养输送了学历层次较高、经过基层艰苦环境磨炼的领导干部。二是有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实现,要实现上述奋斗目标,加快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关键在农村,在于我们是否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因此,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三是有助于加强和促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开展选拔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对于引导和鼓励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认识,切实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落到实处。四是有助于青年人的成长、成才。青年人是国家、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他们的成长、成才事关国家的兴衰成败,事关富民兴黔战略的实现。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助于青年人了解国情、民情,增强群众观念,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助于青年人在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经风雨、见世面,增长才干,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他们的成长、成才。

  问:中央、省委十分重视从基层培养锻炼干部,今年选调生工作基层导向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在选调生招录方面,我省从2006年开始就面向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录选调生,今年又将“三支一扶”志愿者、选聘生纳入选调生的招录对象,并对在基层一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选聘生(以下简称选聘生)给予了加分优惠,其中:在乡镇基层服务满3年的加3分,满2年的加2分,满1年的加1分。目的是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在选调生分配派遣方面,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主要安排到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安排到县(市、区、特区)直属机关或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但必须立即下派到乡(镇)工作2年。普通高校本科生安排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基层法院选调生主要安排到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法院工作。

  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今年选调生招录政策有哪些新举措和变化?

  答: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为了响应国家“竭尽所能缓解就业压力”的号召,结合当前我省实际,选调生招录政策作了一些局部调整和完善。一是今年我省选调生招录规模有所扩大,一共拟招录650人。其中:550名选调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比去年增加了100人;100名选调到基层法院工作,基层检察院今年暂不选调。二是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条件标准进一步提高。为了做到优中选优,今年将往年“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条件更改为系(含校属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这一条件,以期吸纳学生干部中的优秀分子。三是考试科目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今年,结合选拔选调生的目的和选调生日后的工作任务,考试科目由去年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更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便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学与用的统一。四是为了缓解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法官短缺的问题,对报考选调到基层法院工作,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考生,给予笔试成绩折算后加分的优惠政策。其中:A证、B证加5分,C证加3分。

  问:为了做到优中选优,今年报考选调生需要什么条件?

  答:根据今年的通知要求,报考选调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考生除应具备我省公务员考试一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系(含校属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3、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获得过县级以上优秀志愿者称号; 2006年三年期、2007年两年期、一年期志愿者,目前仍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并在服务单位参加年终考核合格者;2006年两年期“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间应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并获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的人员。作为联络员,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须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同时,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的报名和认定,由各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联系电话为(0851)6571360。

  4、选聘生,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在服务单位的乡(镇)参加年终考核曾被评为优秀者;2006年三年期、2007年两年期选聘生,目前仍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并在服务单位参加年终考核合格者;2006年两年期选聘生,服务期间应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并获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的人员。各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聘生的认定和报名,联系电话为(0851)6855338。

  5、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选聘生中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相应放宽2周岁。

  6、户籍和档案仍留在原学校的2007年、2008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属于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问:请问基层法院与基层党政机关的报考条件有什么区别吗?

  答:报考选调到基层法院工作的考生,除必须具备上述条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受上述2、3、4条的限制)外,选调对象还限定在以下范围:

  一是省内外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法律(法学)类专业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其他专业2009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二是至2009年7月在贵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07、2008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法律(法学)类专业毕业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2007、2008年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的两年期、一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是2009年底前在贵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06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法律(法学)类专业毕业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2006年应届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的“三支一扶”计划三年期、两年期志愿者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年期、两年期选聘生;2007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法律(法学)类专业毕业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2007年应届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的“三支一扶”计划两年期志愿者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两年期选聘生。

  另外,如果报考过程中有什么疑问,可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咨询,联系电话为:(0851)6992022

  问:请问哪些人员不能报考选调生?

  答: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问:您能介绍一下报考时间、方式和步骤吗?

  答:报名时间从2009年1月20日开始,至2009年3月15日结束。省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上述时间内,到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学校将加盖了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印章的《推荐表》和《推荐名册》及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一并邮寄或由考生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到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报名,联系电话为:(0851)5892549(传真)。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选聘生的报名时间安排以各报名单位规定时间为准,请各位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报名所需的证件和材料,按时到相应的报名单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详情请查看贵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gzrs.gov.cn)和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www.gzsjyzx.com)。同时,我们整个招录过程的所有信息都将在上述两个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浏览。

  问:对《推荐表》和《推荐名册》的填写有什么要求?

  答:填写《推荐表》和《推荐名册》,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发现资格不符者即时取消选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我们将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填报单位弄虚作假的,我们将对有关当事人严肃处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问:请问这次考试有什么辅导教材或培训班吗?

  答:此次考试没有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的辅导教材,也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无关。希望广大考生能以健康、正确的心态参加选调生考试。

  问:选调生招录规模大,请问你们如何保证招录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答:我省选调工作一直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与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们采取三条措施,确保招录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一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选调生工作的整个招录程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到招录过程公开透明。届时,我们将把所有考生的分数及加分情况等信息在有关网站上公布,真正做到社会参与,舆论监督。二是始终做到坚持条件、标准,严格选拔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录工作的公平、公正。比如对拟录人员名单的确定,我们将严格按照在有关网站上公布的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并进行资格复审。三是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法违纪人员严加惩处,维护选调生招录工作的权威。比如在对拟录人员体检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邀请组织、法院、人事等部门现场监督。在招录过程中,若发现有违规违纪事件,社会各界可随时向省委组织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待核实和处理后,我们会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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