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和我校共同组织,具体组织工作由我校负责。
2、面试开考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此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或超过1:6时,先进行民族或美声唱法考试,按成绩取前3名进入面试考试。依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内容为才艺表演和讲课两个部分。才艺表演占总分70%,时间为15分钟;讲课占总分30%,时间为10分钟。其中才艺表演分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声乐表演要求采用民族、美声两种唱法,各自选一首曲目演唱;器乐类自选一种乐器,演奏一首曲目。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负责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xfedu.cn
五、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我校根据面试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后将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f12333.cn、襄阳市教育网站:http://www.xf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710-3400535 3403576,
监督电话:0710-360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