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特别提醒:
报名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以供资格审查,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报名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招录选拔程序
辅导员招录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选拔,初试和复试定于2013年1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初试。初试为笔试,不指定参考书。所有报名者须于初试前一天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需提交各类证件、证书原件。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同放弃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及初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复试为面试,学校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三)公示。我校将对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初试合格名单和复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分别进行公示;
(四)见习。经考核,通过复试且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需服从我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有关单位参加不少于2个月的岗位见习;
(五)录用。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进一步考察(含体检),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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