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9年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实施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确保录用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2009届全日制普通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2008届及以前国家承认学历(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 三、报名及考试的时间、地点等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9日——10月23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还需就业协议书)及其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填写《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费50元。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3号 河北省京剧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6046327,85290103。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2)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京剧表演专业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老生、武旦各一名。 体型、身高适中,受过较扎实的基本功训练,有较强的艺术素养和舞台表现能力,学演过5个以上剧目,表演、身段协调规范,技术较全面。其中,花脸、旦角演员要具备一定的演唱功力,嗓音洪亮,吐字清晰。 京剧乐器演奏专业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为大锣、笙或阮、铙钹、京二胡各一名。 乐器演奏员要有较扎实的基本功,要具备综合伴奏能力、理解能力、专业素质。 五、考试程序 我院自行组织的相关专业考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录取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自行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相关表格,上报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 河北省京剧院
2009年10月16日 河北省京剧院2009年招聘岗位信息表
主管部门:河北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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