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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2012年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简章

来源:邢台市公务员信息网 2012-7-6 11:53:01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扩大人才总量,经研究,现面向社会为邢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155 名。现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2011〕32号)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有年龄要求的,按岗位要求年龄确定,年龄推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岗位要求等具体条件;具体学历、专业和岗位要求详见《邢台市201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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