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以下简称A类岗位招聘)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招聘(以下简称B类岗位招聘)两种方式。
A类岗位人员的招聘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安排笔试和面试。
B类岗位人员的招聘由县教体局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
招聘名额
2012年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3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2012年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A类岗位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县人社局联系,报考B类岗位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县教体局联系。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8233929;
县教体局联系电话:8224163。
三、招聘范围
1、枣强户籍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枣强户籍已在我县报到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已安置到本县企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年龄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截止到公告之日,即:1977年8月1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招聘职位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已服务期满或2012年度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 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2年度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1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枣强县进修学校院内。
(三)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因需要给报考人员照相,要求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别人不得替代报名。
(1)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户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市人社局开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介绍信》、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户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衡水市教育局盖章的就业报到证,相对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
已安置到本县企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户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全日制高等院校2012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持户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证、本院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
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考试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公安局负责对考生户籍的确认审查;县人社局负责对报考A类岗位招聘人员相关材料的确认审查;县教体局负责对报考B类岗位招聘人员相关材料的确认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2年8月22日在枣强县进修学校院内领取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面试比例: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七、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内容:A类岗位招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三方面内容。B类岗位招聘人员由 县教体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报名相应学科文化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新课程理念有关内容。笔试均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