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2012年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邱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教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1、小学教师岗位为邱县辖区户籍(含邱县生源)或截至2012年7月31日父母一方为邱县辖区户籍;
2、初中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为河北省辖区户籍;
3、高中教师岗位及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