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派往我市尚未就业的或具有本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不含市县乡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2、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4 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4 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有工作经历的持单位介绍信)、专业要求的相关证书、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
报名地点:衡水市卫生局4楼会议室(永兴西路1789号,市内公交车13路到市卫生局下车)
报名时间:1月22日至1月24日(1月24日下午5:30截止 )
报名现场由招聘单位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招聘单位必须现场办公,必须坚持条件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得阻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否则,市人社局将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报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