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经体检和审核合格的毕业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市就业服务局公开栏内张贴,同时在迁安人事劳动网(网址:www.qarlw.gov.cn/)上予以公示。
(九)聘用
经审核确定的聘用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分配到镇乡基层事业单位、镇乡卫生院、农村学前教育和农村基层中小学校,并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经审核确定的聘用人选,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凡不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聘期及待遇
招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享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待遇,同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由财政拨付。
七、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5-7639202
监督电话:0315-7699313。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迁安市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
迁安市教育局 迁安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