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问题人员,填写《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审批后,办理调配手续,由乡镇(办)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013年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八)整个招聘工作中,在规定报名、初选、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成立“安国市乡镇(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对各个环节加强组织和管理。
(二)在组织过程中,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对一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贻误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查处。
(三)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应聘人员若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以及录(聘)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安国市乡镇(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安国市公开招聘乡镇(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