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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辛集市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3-8-10 1:10:03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进入体检人员于9月28日在辛集市公众信息网进行查询。

  体检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详见辛集市公众信息网),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公示

  由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辛集市公众信息网、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鉴于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为了防止人才流失,维护用人单位权益,设定教育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综合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内外其他事业单位流动。聘用到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3年内考取。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终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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