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招录1156名,职位多为基层政法机关
据悉,此次全省共招录1156名干警,职位全部为县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及少数省属监狱,其中:法院系统41名(法律硕士8名、法学二学位33名),检察系统58名(全部为法律硕士),公安系统900名(二学位100名,专科800名),司法行政系统157名(专升本34名、专科123名)。(具体职位信息附后)
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2009年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公务员身份的退役士兵;2010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两年以上、表现优秀、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大学生村官”等。
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统考,定向培养
此次招录培养干警,分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三类,学制两年;招录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一律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毕业后到入学时定向的基层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研究生层次的满5年以上、本科层次的满7年以上、专科层次的满9年以上)后方可交流。
其中,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
7月3日至8日报名,7月31日、8月1日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