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城管协管员属于劳动合同制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主要任务是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200名,其中:
(一)就业困难家庭成员:40名(其中:男性28名、女性12名)。
(二)退伍军人:40名(其中:男性36名、女性4名)。
(三)大专及以上毕业生:120名(其中:男性96名、女性2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就业困难家庭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市级职能部门认定的 “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成员、“特困职工家庭”成员情况之一。
2、年龄18至35周岁(1994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至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毕业,本市中心城区(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非农业家庭户口,食宿自理。
3、身体健康,无残疾,体貌端正。
4、热爱城市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二)退伍军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毕业,本市中心城区(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非农业家庭户口,食宿自理。
2、身体健康,无残疾,体貌端正。
3、热爱城市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三)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18至30周岁(1994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至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毕业,本市中心城区(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非农业家庭户口,食宿自理。
2、身体健康,无残疾,体貌端正。
3、热爱城市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四、待遇标准
(一)工资:聘用期第一年月工资15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以后视情况逐步增长。
(二)社会保险:试用期满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比例分担。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张家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高新区盛华东大街王家寨村口,2路公交车终点站),咨询电话:5913296、5913211。
3、报名方法:由本人提交《张家口市城管协管员报名表》,《报名表》从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jkrsrc.com)或者张家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网址:http://www.zjkcgzfj.com)下载,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违纪的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成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需提供市政府颁发的《特困职工家庭优待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
4、资格审查: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