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档案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
根据工作需要,河北省档案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面向全省从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中,选调6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 二、选调范围:全省具有公务员身份、符合选调条件的选调生。 三、选调条件:1: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正派;2、具有招聘岗位的专长和胜任职责的能力,热爱档案事业;3、身心健康,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28岁;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会计专业3名;传媒与公共关系专业3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网上发布信息之日起至2009年10月16日时止; 报名者可采用发电子邮件、传真及到省档案局人事处报名的方式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传真电话:031187903077 邮箱:renshichu200903@163.Com 联系电话:0311—87903860、0311—87902246 五、考试与选调 对报名者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进行面试,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拟选调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
附件1: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