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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2-5-16 11:24:11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2012年度河北出入境检验检验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12年5月24日在河北石家庄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共51人)

详见附件1:《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资格确认

(一)请入闱考生于5月16日前,通过发送E-mail到guoh@heciq.gov.cn进行确认。电子邮件的标题是:“***(姓名)面试确认”;电子邮件中的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和职位代码、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考生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通讯地址)。如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请于5月17日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电话联系确认。

(二)入闱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5月17日前通知我局,同时将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见附件2)传真或邮寄至我局人事处。

(三)如5月17日17点30分前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

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到上级有关部门,供今后招录时参考。

三、关于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5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寄送我局,并请注明“2012年公务员考生面试资料”。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寄送的相关材料包括: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

(三)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1份(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一寸免冠彩照,照片应与报名时上传网络的照片一致)。

(四)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五)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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