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务员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河北公务员正文

河北2013年张家口市人社局选调干部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3-11-4 20:48:03

 

  (三)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选调名额1:1确定体检对象(遇有综合考试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考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考察组,根据选调范围、基本条件、职位具体条件和要求,到考察人选所在原单位采取查阅干部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工作在考察对象确定后的一周内完成。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 天。

  (六)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选,选调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人选试用期间表现情况,办理调动手续。

  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照综合考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

  四、纪律要求

  在笔试、面试等关键环节上,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确保选调工作不出泄密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与考生有需回避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稳妥地做好各环节工作;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

上一页  [1] [2]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