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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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河北经贸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4-16 14:04:50

 

四、专业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可进入专业测评环节。

1、专业测评时间:具体时间由用人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评地点:河北经贸大学北校区(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3、参加专业测评时需携带的材料:

(1)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除外,但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如在国外获得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发证单位确认的相应中文译本,或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5年内的主要代表著作、科研成果、奖励等;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原件、复印件;

(5)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专业测评的组织形式

专业测评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并组织试讲(面试),考核时由包括用人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业务骨干、人事处、教务处等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一般不少于7人),按照统一标准打分,根据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评和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试讲成绩等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复审合格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经审核汇总,报省委组织部干部考核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web.heuet.edu.cn/rsc/)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5645(人事处)

网址:www.heuet.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050061

 

附件一:河北经贸大学2013年应聘教师信息登记表

 

 

河北经贸大学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三日

 

河北经贸大学2013年应聘教师信息登记表

应聘岗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1寸近期

正面免冠

照片

毕业院校

 

专业

 

研究方向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身体状况

 

身高

 

参加工作或毕业时间

 

英语水平

国家 级

计算机等级

国家 级;省 级

学习经历

注:在学习形式栏注明统招/函授/成教/自考(专、本科阶段),在职或脱产(硕、博阶段)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习时间(年月)

学习形式

专科

 

 

 

 

 

本科

 

 

 

 

 

硕研

 

 

 

 

 

博研

 

 

 

 

 

工作经历

 

已发表的代表性著作、论文

(限填8篇)

 

主持(参加)的主要科研项目

 

获奖情况

 

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

 

有何专长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申请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属实。若有不实,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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