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郑州一中的教室里,正在进行一场特殊的考试。考场里,奋笔疾书的考生,不是年少的学子,而是郑州市市直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有的甚至已经两鬓花白。考试的内容则是法律知识。
为检验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工作成果,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按照“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要求,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此次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
据悉,此次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的内容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制度和重点法律法规。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省依法治省办公室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直机关厅级公务员实行集中考试,省直机关处级及以下公务员考试由省直各单位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公务员考试由各省辖市司法局会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实施。据不完全统计,全省1800多名厅级以上领导干部,35万多名各级公务员参加了本次考试。
据了解,考试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将把此次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记者 张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