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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类别 |
招聘学科 |
数量 |
应聘条件 |
岗位职责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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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法理学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
1、承担本科《法学导论》和《法理学》课程或研究生《中国法理学》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积极申报科研课题,按学院要求完成发表论文的任务等; 3、积极参加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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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所任课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环境法学》、《比较环境法学》、《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科研方面公开发表1篇以上CSSCI论文/年,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课题/聘期。 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加入学科教授的教学、科研团队。 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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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知识产权法 |
2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
1、承担本科生《知识产权法》(48课时)或研究生《电子商务法》(32课时)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三年内完成CSSCI期刊论文不少于三篇; 3、积极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完成学院交付的工作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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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刑法 |
0-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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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诉讼法(刑事诉讼方向)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学术成果优秀,至少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高水平期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 4、符合学校、学院的相关条件。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能承担《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的课程;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参加诉讼法团队的科研活动,每年发表CSSCI期刊论文1-2篇,三年中申报获得省部级以上课题1-2项;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提供学科秘书,社会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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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国际法 |
1 |
1、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全职在校工作。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具有985高校或政法大学国际法博士学位,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获得者优先考虑。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能够胜任国际法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全英文和双语教学工作。 |
1、承担本科生《法律英语》、《国际经济法(双语)》等课程,副教授担任研究生《国际经济法(双语)》等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每年公开发表CSSCI期刊一篇以上;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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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宪法与行政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2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学术成果优秀,至少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高水平期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人权法》、《宪法学》等课程。 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 完成学院要求的科研任务,每年发表CSSCI以上论文两篇。积极申报各类科研课题,参与所在团队主持的科研课题。 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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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民商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应达到重庆大学相应职称评审条件,并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民法总论》《商法》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每年公开发表CSSCI期刊一篇以上;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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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经济法 |
1 |
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经济法专业博士毕业且具有博士学位,近五年在重庆大学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过1篇,或者重要期刊1篇和CSSCI期刊1篇或者CSSCI期刊3篇法学论文。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1)本科《经济法学》教学; (2)本科生经济法学修课程教学。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按学校岗位聘任办法,完成相应科研任务。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服从安排,完成学院、学科或教研室分配的任务,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公共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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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法制史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原则上是国内“ 博士应届毕业生经过考察能够胜任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发表过多篇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文章,在读期间,参加过导师的科研团队; 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应发表二篇及以上CSSCI本专业高水平的文章;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应达到重庆大学相应职称评审条件,并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课程的授课工作: 本科课程: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等课程; 研究生课程:法律史料研究、中西方法律思想比较研究,中西方法学经典名著研究;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参加学科申请课题及科研工作;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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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计划 (助教授、预聘制副教授)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具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学位、海外研修经历和博士后工作经历;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所任课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环境法学》、《比较环境法学》、《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科研方面公开发表2篇以上CSSCI论文/年,2项以上省部级以上课题/聘期。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加入学科教授的教学、科研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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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计划 (助教授、预聘制副教授) |
知识产权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海外研修经历和博士后工作经历;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 |
1、承担本科或硕士、博士研究生《知识产权法》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完成三年内CSSCI期刊不少于三篇,其中重要期刊一篇; 3、积极完成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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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计划 (助教授、预聘制副教授) |
诉讼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海外研修经历和博士后工作经历;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组建该学科的一个科研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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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50周岁以下;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已有正高级职称或任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具有优良的师德和教学科研业绩,具有丰富的学术实践经验和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具备组织协调学科发展的能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所任课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环境法学》、《比较环境法学》、《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科研方面公开发表1篇以上CSSCI论文/年,1篇以上学校认定的重要期刊论文/年,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课题/聘期,1项以上国家级以上课题/聘期。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加入学科教授的教学、科研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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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经济法 |
1 |
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经济法专业教授,具有硕士生导师以上带生资格,近五年至少发表法学论文5篇(其中至少有重庆大学认定的权威期刊1篇或者重要期刊2篇或者CSSCI期刊5篇法学论文),出版个人专著1部,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1项。 |
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 (1)讲授研究生《经济法基本理论》及研究生《经济法分论》中的市场秩序法或竞争法专题; (2)讲授博士生《经济法分论专题》中的竞争法部分; (3)讲授本科生《经济法学》; (4)指导研究生。 完成学校学院的的科研工作要求(组建和引领该学科的科研团队); 按学校岗位聘任办法,完成相应科研任务。 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服从安排,完成学院、学科或教研室分配的任务,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公共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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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知识产权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50周岁以下;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博士,已有正高级职称或任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具有优良的师德和教学科研业绩,具有丰富的学术实践经验和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具备组织协调学科发展的能力; |
1、承担本科生《知识产权法》或硕士研究生《电子商务法》、博士研究生《信息法与电子商务法》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三年内发表CSSCI期刊论文不少于四篇,其中一篇为重要期刊; 3、积极完成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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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刑法 |
0-1 |
1、年龄要求:一般50周岁以下;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刑法博士,已有正高级职称或任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具有优良的师德和教学科研业绩,具有丰富的学术实践经验和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具备组织协调学科发展的能力; |
1、承担本科《刑法学》或研究生刑法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的科研工作要求(组建和引领刑法学科的科研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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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国际法 |
1 |
1、年龄要求:全职在校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成绩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具有985高校或政法大学国际法博士学位,在海外高校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或者在国内院校担任教授职务(需有1年以上海外工作或研修经历);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能够胜任国际法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全英文和双语教学工作。 |
1、承担本科《法律英语》、《国际经济法(双语)》等课程,研究生《国际经济法专题(双语)》等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国际法科研团队,每两年公开发表重要期刊一篇以上;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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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诉讼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50周岁以下;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诉讼法博士,已有正高级职称或任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具有优良的师德和教学科研业绩,诉讼法领域有重要影响,具有丰富的学术实践经验和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具备组织协调学科发展的能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所任课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2、完成学校学院的的科研工作要求(组建和引领诉讼法学科的科研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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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教师招聘计划教育科学学院简介
教育科学学院组建于2001年6月。现有教职工53人,专任教师58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3人;河南省文明教师2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5名;90%以上的任课教师来源于全国重点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现设有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四个本科专业和一个学前教育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890名。设有教育技术学、心理学、教育学、学前教育四个教研室。建有基础心理实验室、应用心理实验室、计算机辅助教育实验室、学前教育实验室等。2009年被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近年来,教育科学学院在党建、教学、科研、工会、学生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突出成绩。学院党总支带领全院师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了班子的政治核心作用。2011年7月学院党总支被河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总支”称号。第一学生党支部、第二学生党支部先后被学校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支部”称号。教学上,在全校举办的首届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中,取得了第二名的骄人成绩。有两个教研室被评为优秀教研室。曾被授予“河南省教育科学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近三年,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及省、厅级科研课题55余项;在国内各类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41多篇;撰写出版专著、教材3部;获省、厅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47项;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在学生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秉承“团结、求实、高效、创新”的优良院风,开展了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大学生学风建设与指导,2011年荣获河南省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奖;院团总支、学生会先后被学校评为“先进团总支”、“先进学生分会”等荣誉称号,“大学生心理协会”、“教育研究学社”连续荣获获“河南省优秀学生社团”、“周口师范学院优秀学生社团”等光荣称号;院分工会连续六年荣获工会先进分会,2007年荣获“先进教工之家”荣誉称号,2008年又荣获“模范教工之家”荣誉称号。团结和谐、充满朝气的教育科学学院师生正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奋力实现既定目标!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高等教育发展研究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见附件《教育科学学院2015年度教师需求计划表》)。
二、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较高,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二)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年龄在40岁以下。
三、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待遇
(一)住房与住房补贴
学校在三年内建设或购买一批商品房,通过个人集资或购买,用于解决博士研究生的住房问题。在此之前,学校将提供周转房,免费居住。
根据博士研究生具体情况发放住房补贴:
1.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住房补贴20-25万。
2.本、硕、博均毕业于211或985高校的非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且科研业绩突出(文科博士在我校认定的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国内二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工科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住房补贴20-25万。
3.其他博士研究生,住房补贴15-20万元。
4.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经学校研究适当提高住房补贴数额。
(二)配偶工作
博士研究生的配偶申请到校工作,若为硕士研究生,按省人事招聘政策与我校招聘计划情况安排;若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按人事代理安排;特别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的博士生配偶学历为专科及以下者,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按人事代理安排。
(三)博士研究生学历补贴。每年15000元,特别紧缺专业以及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以适当增加。
(四)工资福利待遇。到校工作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的工资福利待遇,特别优秀者经学校研究同意,享受教授的待遇。
(五)科研启动费。理工科8万元,文科5万元。
(六)科研奖励与科研项目配套经费
1.科研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100万元,国家级二等奖:50万元;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20万元,科研成果特等奖:10万元;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0万元,科研成果一等奖:5万元;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5万元,科研成果二等奖:2万元。
2.论文奖励。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万元。被SCI(科学引文索引)分区表中列为1区SCI收录的论文,或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5万元。列为2区SCI收录的论文,或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每篇奖励3万元。列为3区SCI收录的论文,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理论版或学术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500字以上),或被《新华文摘》转载(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列为4区SCI收录的论文,或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被《工程索引(E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我校认定的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3.科研项目。获批并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基础奖励5万元,按到账经费1:1.2给予配套科研经费;获批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基础奖励1万元,按到账经费1:0.7给予配套科研经费。同时自然科学类与社会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按到帐经费金额每万元给予1600与2000元科研奖励。
(七)学院提供有博士工作室,若有特殊科研工作需要,学院将协调提供一定的研究场所与设施。
(八)签约博士研究生报销学校往返车票费用。
四、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需包括科研项目、论文、论著及获奖情况);
2.工作要求和设想;
3.本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
E-mail投递简历主题格式:高校人才网+姓名+专业+毕业学位+应聘教育科学学院
五、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南省周口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394-8178271,13938099097
E-mail:tianxueling@zaknu.edu.cn,zhaopin@zknu.edu.cn(请同时投递)
附件:教育科学学院2015年度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专业
学历层次
人数
岗位
备注
教育学
博士研究生
不限
教学、科研
心理学
博士研究生
不限
教学、科研
学前教育
博士研究生
不限
教学、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