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该县中学教师队伍不足,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00名,其中:县直高中教师60名、乡镇初中教师4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专业
(一)县直高中学校教师职位60名:
语文5人、数学2人、英语5人、政治5人、化学2人、历史6人、地理13人、物理3人、生物11人、体育4人、美术2人、计算机2人。
(二)乡镇初中学校教师职位40名:
语文4人、数学6人、英语6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3人、物理3人、化学2人、生物4人、体育2人、音乐2人、美术2人、计算机2人。
各专业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4,如报名人数低于此比例的,相应核减该专业的招聘名额。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中教师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 服务嵩县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学生报考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