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公示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一律分配到本区农村缺编学校任教(区直园除外),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服从分配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情可登陆宛城区政府网站(www.wancheng.gov.cn)和宛城区教体局网站(www.wcqedu.net)
咨询电话:63231917 6328297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