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的各自权重汇总计算出每位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进行政审、体检和心理测试。
最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具备聘用资格。
6.政审、体检和心理测试
政审、体检和心理测试(需有医院体检报告)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需有应聘人员本人签名的书面材料)的,或经查实拟聘用人员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的,依照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7.确定拟聘用人员工作岗位
各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分别填写5个志愿进行双向选择,按照志愿优先、专业相近和性别搭配合理的原则,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确定各用人单位的拟聘用人员。
8.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接收协议。
三、有关说明
1.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应符合招聘要求,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招聘具体工作安排和有关信息将及时在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布,请注意查询。
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