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核
体检合格者,分专业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人员名单于9月4日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上公示。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于9月11日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2、拟聘用人员必须于9月20日前向卫辉市教育局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时提交材料者,由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辉市编办、卫辉市教育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4、聘用人员上岗后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工作,与用人学校签订相关合同。
六、相关要求
1、如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者,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从依次递补,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2、本次招聘,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的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终止招聘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4488100(卫辉市人才交流中心)、0373-4471979(卫辉市教育局)。
七、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教师工作在2013年卫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中,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卫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