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层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层次学历学习成绩单(档案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及骑缝章)。
3.政审材料:2011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其他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
4.报考学生工作岗位的考生须出具党员证明,并由所在学校组织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组织部门盖章。
5.两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注意事项
携带材料不全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老师 富老师
咨询电话:(0451)84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