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相应范围内公示,时间七天。无异议后,填写《阿城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用人单位按照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规定,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许洪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候希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洪铭(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杨桂榕(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徐洪涛(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丽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云库(区编委办主任)
赵树贵(区财政局局长)
丁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徐向东(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哈尔滨市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和用人单位抽调。
八、管理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在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参与,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做好检查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擅自改变招聘方案程序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