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现场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所空名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拟聘用的考生由鸡西市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报名登记表
联系电话:0467-2386623、0467-6105609
联系人:庄老师18045761097
王老师13303679905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