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市委政研室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选调职位数与参加考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5,将相应减少选调职位数。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及职位适应程度。
笔试时间将在报名截止一周后进行,面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筛选原则
笔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按招录人员1:4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招录职位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数达不到1:3,相应缩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考试结束,按总分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折算考生总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招录人员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核人选。
5、组织考核
(1)赴所在单位考核。对确定的考核人选,商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市委政研室考核组赴所在单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实际情况,按招录人员1:1.7的比例确定拟调人选。
(2)岗位试用考核。由市委政研室负责对拟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到市委政研室进行岗位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市委政研室考核组将对人选的综合文字能力,工作实际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最终确定录入人选。
对确定的录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在《哈尔滨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联系电话:0451-8465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