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黑龙江正文

2012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确认、职位申报事宜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5-18 16:12:40

 

(三)职位申报的相关要求

1、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职位申报,不得由他人代替,不得有其他人员陪同。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到达职位申报现场进行抽号,在本类考生抽取顺序号结束后到达现场的,在本时间段、本类别所有按时报考考生均完成职位申报后,按报到顺序的先后进行职位申报。未到现场或虽到现场但没有申报职位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报考的职位确定以后不得更改。

4、根据招考计划公布的职位数,按照不超过3倍的比例进行职位申报,额满为止。

5、每个考生职位申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6、考生要严格遵守报名工作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报名结束后,有关面试工作及其他相关事宜请考生与报考单位所属的市(地)组织部门或检察院干部部门联系。

三、特别提醒

报考检察机关非捆绑类职位的考生请与各地市检察院联系确定现场报名确认相关事宜。

哈尔滨市检察院联系人、电话:李  鹏,0451-82359156

牡丹江市检察院联系人、电话:王  咏,0453-6271656

大庆市检察院联系人、电话:宋树波,0459-6181030

聂  蕾,0459-6181031

黑河市检察院联系人、电话:凌壮志,0456-8276484

绥化市检察院联系人、电话:兰丽洁,0455-8310213

 

 

上一页  [1] [2] [3] [4]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