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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2012-8-9 13:25:47


  5、相关要求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咨询招聘电话:0453-3988751;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
  (7)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3-3988751
  传真电话:0453-3988772
  E—mail:rsjftr@163.com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折合。为保证公平公正,委托国内专业人才测评机构负责考试。
  1、笔试(9月16日):笔试主要测试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报考外语专业的公共科目测试外语专业知识和《申论》。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后,按录取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公示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即可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9月18日—21日)到绥芬河市公招办(绥芬河市长江路1号,市政府三楼人社局322室,电话0453--3988751)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2、面试(9月23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发展潜力和形象气质、心理素质及与岗位匹配能力等。
  3、成绩合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和面试的权重为5:5。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4、确定考察人选:依据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入闱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人社、纪检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对未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思想品德、在校表现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对有工作岗位的考生,按照德、能、勤、绩、廉对其进行全面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使用意见。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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