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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黑河市2012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拟参加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10-8 10:06:40

按照《2012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报考2012年黑河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拟参加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2年10月10日-11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每天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联系电话:0456-8260792

地址:黑河市通江路31号(黑河市商贸大厦北侧)。

二、资格确认的范围:

参加资格确认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

三、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如不按规定时间确认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笔试成绩单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如:项目生和公益岗位的考生要出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及工作经历证明。

3、考生提供有关材料与所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4、资格确认的考生需要填写一份《2012年黑河公安机关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确认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务必于2012年10月8日8:30-16:00主动与市人社局电话联系回复。联系电话:0456-826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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