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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安市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2-10-12 15:33:19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300分,先笔试后面试。笔试200分,按专业类别分6类,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相关类别专业科目。考试人员中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可享受上述项目生加分政策。
  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在北安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通知。
  (四)体检
  根据排序顺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排序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北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北安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成立北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士伟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代鸣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玄兆力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东海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成员:庞海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俊忠市财政局局长
  王嘉勋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金卫东市编委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与流动开发股,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具体工作。
  主任:庞海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吕梅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刘力军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王德文市人社局考试录用股股长
  韩辉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与流动开发股股长
  十、本方案由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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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北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北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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