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鸡西地区考生请到现场报名,外地市考生请选择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1)鸡西地区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1月30日;
(2)外地市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4日至2012年11月29日。考生请将身份证、毕业证及电子版照片扫描件发至邮箱18045761097@163.com;
(3)外地市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1月30日。
3、报名地点: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
4、资格审查:鸡西市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组织资格审查。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未就业证明(档案保管部门出具有效)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张同版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考试前发给《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120元报名费。
(二)考试
采取专业技能现场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专业技能现场测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技能现场测试人员中,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舞蹈表演职位考试内容为《舞蹈表演基础知识》;声乐表演职位考试内容为《中国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能现场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7:3权重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单科成绩为零分者不予聘用。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现场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所空名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拟聘用的考生由鸡西市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电话:0467-2386623、0467-610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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