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的通知要求,现将垦区政法体制改革招考公务员体能测试和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按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报考垦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职位,通过了面试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二、体能测试
(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公局函[2012]41号)执行。
(二)测试和地点。12月5日(星期三)7点前,到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衔210号,红旗大衔与闽江路交叉口)门前集合,统一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碳素笔1支。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领取《体能测试表》,并按要求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3、考生须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迟到者按弃权处理。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试地点。